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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微信成网络诈骗最频繁犯罪工具
来源:贺州市文明办 发表时间:2019-12-19 作者:贺州市文明办

      信息网络的普及,大大方便了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但与此同时,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部分传统刑事犯罪也借助互联网平台不断蔓延,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19日,最高法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该报告主要对2016年至2018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网络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

  来源: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网络犯罪案件量及占比逐年上升

  •  2016年至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网络犯罪案件共计4.8万余件,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为1.54%,案件量和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 2016年网络犯罪案件占当年刑事案件的1.15%;2017年案件量同比上升32.58%,占比上升0.24个百分点;2018年案件显著增加,同比升幅为50.91%,占比继续上升0.63个百分点。

  来源: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大部分网络犯罪案件分布于东南沿海

  •2016年至2018年,全国人民法院审结网络犯罪案件自东向西减少趋势明显。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大直辖市人民法院审结网络犯罪案件相对较少,案件量之和在全国法院审结案件中占6.81%。

  •排名靠前的地区大多位于东南沿海,第二序列多分布在东南部非沿海地区及东北部沿海地区,第三序列主要位于我国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案件量占比较小。

  来源: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各地网络犯罪占全部刑事案件比例为0.72%至2.42%不等,福建、浙江、山西等十地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山西、新疆、北京虽然案件量较少,但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占比较高。案件量排名靠前的河南、四川等地,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占比低于全国平均值。

  来源: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3/4的网络犯罪被告人在20至40周岁年龄为28周岁的被告人最多

  •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年龄主要分布在20周岁至40周岁,占比约为76.96%。其中,年龄为28周岁的被告人最多,约占全部被告人数的5.97%。18周岁以下未成年被告人占比为0.82%。

  •从年度趋势来看,网络犯罪案件中20周岁以上未满40周岁的被告人占比最大,且总体上呈逐年上升趋势。未满18周岁的被告人和40周岁以上未满50周岁的被告人占比均逐年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