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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三个单位二人获“七五”表彰
来源: 贺州传媒网 发表时间:2022-01-27 作者:陈洪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对“七五”普法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图为我市获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名单。.png

图为获“七五”表彰喜报。

其中,贺州市人民检察院、贺州市八步区第三中学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荣获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贺州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奉志刚,贺州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法治建设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吴惠集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2016-2020年,贺州市围绕“平安贺州”“法治贺州”建设,坚持服务大局,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贺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七五”普法期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稳步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

贺州市先后制定并颁布实施《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制作《麒大宝说宪法修正案》微动漫多方位全覆盖播放,推动宪法宣传学习深入人心。市、县(区)两级391家单位向社会公开普法任务措施清单。政法和执法部门推行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入执法办案、化解矛盾、保障民生等工作,形成良好的法治工作格局。司法行政部门将普法工作融入矛盾纠纷调解过程,大力推行“人民调解+普法”“园区建设+普法”工作模式。全市成立94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园区法律服务中心和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中心,精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此外,贺州市积极探索利用瑶族山歌、客家山歌、红色文化、旅游文化开展普法宣传,将《民法典》宣传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富川瑶族蝴蝶歌有机结合,创作歌曲《蝴蝶歌唱民法典》广泛传唱,激发了广大群众的普法学习兴趣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