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区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组发〔2020〕18号)和自治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评定命名工作的通知》(桂基领字〔2023〕1号)精神,我市认真开展了全区第二批示范县乡推荐审核和第六批星级村党组织评定命名工作,经逐级推荐申报,县(区)党委审核,市委组织部复核,市委审核同意,确定了拟推荐对象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党内监督,现将全区第二批示范县乡拟推荐对象、第六批星级村党组织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8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至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邮寄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0420室,邮编:542899,联系电话:5123178。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