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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道德模范于启引的孝老爱亲故事
来源:贺州传媒网 发表时间:2021-11-18 作者:骆坚忠

“我将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更多的人践行中华传统美德……”11月16日,第六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表彰座谈会在南宁举行,贺州市乡村女教师于启引作为道德模范代表进行了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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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启引在第六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表彰座谈会上发言。

 

于启引,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莲塘小学教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患病家公家婆、26年如一日守护脑瘫儿子、帮助村里的孤寡老人、资助困难学生……是好儿媳、好母亲、好邻居、好教师。

1992年8月,于启引与爱人登记结婚。家婆患有严重类风湿病,常年手脚肿痛,生活自理困难。于启引就经常帮她买药、泡脚、洗头、擦身、按摩,以减轻老人身体的疼痛。老人脚底化脓,无法下地,于启引就用针管把老人脚底的脓血吸出来,再给老人上药包扎,直到好转。22年来,于启引就是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家婆,直到2014年家婆去世。

2007年8月,于启引的家公中风瘫痪在床4个多月,于启引给予家公无微不至地照顾,给家公喂水、喂饭,倒屎倒尿……老人去世前含泪拉着于启引的手说:“幸亏有你!”

于启引的大儿子从小身体不好,后来患上脑瘫,生活不能自理。于启引每天要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喂饭、洗衣、擦身、背出去晒太阳。于启引总是贴心地照料大儿子,她也从来没有放弃为大儿子求医治病。26年来她默默守护,从无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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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启引在照顾大儿子。

 

提到她的大儿子,于启引眼睛湿润了:“只要还有一丝希望把孩子的病治好,我们都不会放弃。”于启引一直不曾间断地给她大儿子做康复训练,为的只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像正常人一样叫一声“妈妈”。

于启引不仅爱护自己的长辈和孩子,她还真正做到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她经常和丈夫一起关心帮助村里的孤寡老人,怕他们孤单无聊就和他们聊聊家常,看他们家里乱了就帮助他们打扫卫生,也会经常给予一些物质上帮助。

2015年6月,村里钟珍运老人因病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住院一个多月,于启引跟爱人承担起了照顾老人的任务。于启引白天上课丈夫就到医院守着,晚上下课就到医院换丈夫,两人轮流照顾老人,直到他康复出院。

钟珍运老人在2016年8月去世,老人领养的女儿钟娟无人照顾。于启引就承担起孩子的衣食住行,将钟娟视为己出,尽管自己家经济不宽裕,她一直资助孩子直到从广西财经学院毕业。在这件事情上,于启引夫妇从无怨言,也不觉得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她说:“看到别人有困难,伸出我们的援助之手是每个有爱心的人都会做的。虽然我的家庭情况也不是很好,但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我有责任给大家做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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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启引利用空余时间教孩子们唱《蝴蝶歌》。

 

同时,作为平地瑶《蝴蝶歌》传承人的于启引,2014年10月,在村里组建了“大莲塘瑶族《蝴蝶歌》歌舞队”,利用业余时间,义务组织瑶族歌唱爱好者,教授瑶族《蝴蝶歌》和民族舞蹈。

在于启引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位含辛茹苦,不离不弃的母亲;一位大爱无声,为村里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默默付出的邻家大姐;一位钟情乡村教育事业,用爱培养学子的乡村教师。她用她大爱无边、润物无声的付出,弘扬了文明风尚。